
对于色 情标题,色 情的博客,我一直是强烈BS。而这种BS与高尚无关,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高尚的人,但我绝不把自己定位的太低俗。
讨厌那些自甘堕落的东西,自甘堕落就算了,还要大张旗鼓的鼓动大伙跟他一起意 淫,我喜欢纯真个性化的特色文字,看到喜欢的就收起来,偶尔写点心情体会,这才是博客,人,可以侮辱自己别人无权反对,但没有人有权利侮辱文学。侮辱别人的眼睛,侮辱整个网络,如果因为点击和市场何必要走文明这条严肃的的道路呢。用色 情的东西,说到底也就那么点破事用得着夸张吗?用得着满屏满屏的肉 体发么?
看到挥霍寂寞进入了2006年度的TEETA风云人物大选中,小女子看不下去了,我要抗议这样的行为,谁侮辱了网络,谁侮辱了博客,我就跟谁急!
色 情的东西,怎么说呢,用的恰到好处就是艺术,用得不好就是垃圾。如同谁也光过身子,可如果你是在洗澡的时候,和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区别就大了。更何况你还正大光明的每天发,现在竟然还正大光明的升到了最具个性的博客候选人中,那让我们这些草根博客以后怎么混下去!
所以我认为色 情的博客就是侮辱网络,也侮辱自己。
对于他博客中的色 情内容和色 情标题,我这样理解:前者是关起门盖上被子做L,后者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做L。前者与后者都是做L,但区别之大很明显。也许我偏激了,但关于这一点,大家说我固执也好,执着也罢,我会永远坚持我自己,坚决不接受堕落的色 情博客。
想想刚来TEETA时,看过很多T友的博客,也顶过很多,但始终没有发表过任何标题,因为觉得自己不是文人,不应该在这样文人呆的神圣地方瞎混乱混侮辱文字那本应该纯洁的艺术产物。当有一天,很偶然的发了他的第一帖后,才傻傻的发现,我好像不是最差的。再后来,越来越发现,有些艺术没有我想像中的美,便开始瞎混乱混,如同我的马甲:鬼王鬼妹鬼混一样,基本可以算是鬼混。再后来,我拍过砖,这是我自己没有想到的一点,关于这一点很多看过我本人照片的T友都不相信那是我做出来的事,但事实就是那样,我认为忍无可忍无需要再忍,总觉得我只是说了真话而已,不是自己太过份。后来的后来,我就发现自己堕落了,说不清经过,但结果很明显,我变得很俗很俗了。
所以我要说,挥霍寂寞,是你在让博客堕落!是你在强 奸我们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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